撥云復光散
- 生產企業(yè):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Z53020059
- 產品類別:
中藥
- 所在地區(qū):
- 劑型:
散劑
- 包裝:
0.3g
- 規(guī)格:
每袋裝0.3g; 每瓶裝0.3g
- 生產地址:
云南省楚雄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醫(yī)藥工業(yè)園
- 批準日期:
2015-06-26
- 藥品本位碼:
86906956000050;86905593000218
- 藥品本位碼備注:
86906956000050[每瓶裝0.3g];86905593000218[每袋裝0.3g;]
國藥準字Z53020059
中藥
散劑
0.3g
每袋裝0.3g; 每瓶裝0.3g
云南省楚雄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醫(yī)藥工業(yè)園
2015-06-26
86906956000050;86905593000218
86906956000050[每瓶裝0.3g];86905593000218[每袋裝0.3g;]
OTC甲類
非醫(yī)保
否
36個月
國產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明目退翳,解毒散結,消腫止痛。用于暴發(fā)火眼,目赤腫痛,痧眼刺痛,目癢流淚,翼狀胬肉;牙齦腫痛,喉舌紅腫。
尚不明確。
暴發(fā)火眼,翼狀胬肉,牙齦炎,翼狀胬肉,牙齦炎
1.忌煙、酒及辛辣、油膩食物。
2.孕婦禁用。
3.本品如不能溶散,忌入眼內。
1.忌煙、酒及辛辣、油膩食物。
2.外用時點入眼瞼內應無明顯沙澀磨痛,如有異感,或用藥后三天癥狀無改善者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3.兒童外用時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應用。
4.如同時又應用其他眼藥,應相互間隔時間1小時以后再用。
5.本品如不能溶散,忌入眼內。
6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7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8.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9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密封。
含服,一次0.3克,一日3次。外用,取適量,用蒸餾水或冷開水溶散后,點入眼瞼內,一日2~4次。
1.如同時又應用其他眼藥,應相互間隔時間1小時以后再用。
2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