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杉堿甲膠囊
- 生產(chǎn)企業(yè):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H20030621
- 產(chǎn)品類別:
化學藥品
- 所在地區(qū):
- 劑型:
膠囊劑
- 包裝:
50μg*48粒
- 規(guī)格:
50μg
- 生產(chǎn)地址:
上海市閔行區(qū)曙光路1399號
- 批準日期:
2015-07-20
- 藥品本位碼:
86900662000434
國藥準字H20030621
化學藥品
膠囊劑
50μg*48粒
50μg
上海市閔行區(qū)曙光路1399號
2015-07-20
86900662000434
雙益
處方藥
醫(yī)保乙類
否
2年
國產(chǎn)
尚不明確。
尚不明確。
本品為膽堿酯酶(ACHE)抑制劑,對乙酰膽堿醋酶(ACHE)具有選擇性抑制作用,易通過血、腦脊液屏障。具有促進記憶再現(xiàn)和增強記憶保持的作用。
動物實驗表明,本品喂飼后吸收迅速而完全,分布亦快,分布相半衰期(t1/2α)為9.8分鐘,排泄緩慢,消除相半衰期(t1/2β)為247.5分鐘,主要通過尿液以原形及代謝產(chǎn)物形式排出體外。
本品適用于良性記憶障礙,提高患者指向記憶、聯(lián)想學習、圖像回憶、無意義圖形再認及人像回憶等能力。對癡呆患者和腦器質(zhì)性病變引起的記憶障礙亦有改善作用。
一般不明顯,劑量過大時可引起頭暈、惡心、出汗、胃腸道不適、視力模糊、乏力等反應,一般可自行消失,反應明顯時減量、停藥后緩解、消失。
癡呆,腦外傷,阿爾采末病
癲癇、腎功能不全、機械性腸梗阻、心絞痛等患者禁用。
1、心動過緩、支氣管哮喘者慎用。
2、本品為可逆性ACHE抑制劑,其用量有個體差異,一般應從小劑量開始,逐漸增量。
密封。
本品口服。一次0.1~0.2mg,一日2次,一日量最多不超過0.45mg,或遵醫(yī)囑。
尚不明確。
尚不明確。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