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多卡因氯己定氣霧劑
- 生產(chǎn)企業(yè):
- 英文名稱:
Lidocaine and Chlorhexine Acetate Aerosol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H44024771
- 產(chǎn)品類別:
化學藥品
- 所在地區(qū):
- 劑型:
氣霧劑
- 包裝:
50g/瓶
- 規(guī)格:
復方
- 生產(chǎn)地址:
廣東省湛江市椹川大道西五路4號
- 批準日期:
2015-02-12
- 藥品本位碼:
86900345000126
Lidocaine and Chlorhexine Acetate Aerosol
國藥準字H44024771
化學藥品
氣霧劑
50g/瓶
復方
廣東省湛江市椹川大道西五路4號
2015-02-12
86900345000126
仁和
OTC乙類
非醫(yī)保
否
24個月
國產(chǎn)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。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利多卡因為局部麻醉劑,醋酸氯己定為廣譜抗菌劑,對革蘭陽性和陰性菌均有效,苯扎溴銨亦為廣譜殺菌劑,但對革蘭陽性菌作用較強。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用于輕度割傷、擦傷、軟組織損傷、灼傷、曬傷、以及蚊蟲叮咬、瘙癢、痱子等。
偶見皮膚刺激如燒灼感,或過敏反應如皮疹、瘙癢等。
割傷,擦傷,軟組織損傷,灼傷,曬傷,蚊蟲叮咬,痱子,蚊蟲叮咬
1.禁止與肥皂及鹽類消毒藥合用。
2.對本品成分過敏者禁用。
1.避免撞擊、受熱和防火。
2.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、紅腫等情況應停藥,并將局部藥物洗凈,必要時向醫(yī)師咨詢。
3.避免接觸眼睛、口腔和鼻內(nèi)。
4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使用。
5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
6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7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8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9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密閉,在干燥處保存。
本品為皮膚科用藥類非處方藥藥品。
外用。距離患處10-20公分,撳壓閥門噴出藥液,一日1-3次,噴藥次數(shù)視癥狀輕重酌定。
本品為微黃色或黃色的澄清液體,貯存于密閉的耐壓容器中,噴涂于皮膚上或物體表面,干后即成透明薄膜。
應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用藥。
尚不明確。
1.本品不應與肥皂、高錳酸鉀(灰錳氧)以及磺胺粉同用。
2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